专家:高考改革中不应过度放大学生的选择权(4)

有专家曾和我争论说,无论是否作为选考科目,作为一个高中毕业生,都是需要学习该科并达到合格水平,才能正常参加高考的。理论与制度设计上的确如此,但现实却是另一番光景。虽然一些省市甚至明确规定合格考通过率98%,但实际上,谁敢不让一个学习了三年的孩子参加高考?

这次《指引》的调整,就是扎紧高校选考的篱笆,应该说是想从根子上去解决这个问题。但“功利选科”的压力也因此全部转移到高校身上了,高校能否落实到位,这本身也存在着不小的挑战。

如果坚持物理、化学必须同时选择,就意味着录取分数会低一些。对学校社会声誉造成严重的影响,所以学校的压力也很大。

今年高考录取中,很多严肃媒体不断曝出某著名师范院校录取分数直逼清华北大。这其实是不了解新高考制度下,各学校与专业录取分数高低无法做简单的比较,而是和选科要求相关。比如材料专业要求选考化学与要求同时选考物理和化学,其录取分数会截然不同。一旦要求同时选考物理、化学,则意味着分数线会非常低。一旦要求宽泛,则分数线会看起来比较高。

去年某新高考省份,在最后一次本科补录阶段,如果考生选考了物理等较难的组合,上一个本科则不足300分,但如果是选考了最容易的组合,录取线则高达500多分。后三门是赋分制,起评分就30分的情况下,一个不足300分的学生,理工科专业如何培养?高校也是左右为难。

从这个角度看,扎紧高校的篱笆还不够。要彻底系统地解决功利性选择带来的难题,需要基础教育与高校全面联动,包括对学生和家长的科普、宣贯。

我们也有必要在理念上,对学生的选择权进行全面系统的认识,或者说是检讨:绝不应该过度美化选择权,盲目放大学生个人的选择权,而忘记国家的需要与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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