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高考改革中不应过度放大学生的选择权(2)

2017年,新高考第一次在浙江、上海落地。高考改革政策本来希望孩子能选择自己最喜欢、最擅长的科目,但多数孩子选择的是自己最能拿高分的科目,从而出现了严重的功利性选科现象。因为不分文理,分数最大化,但物理因其投入产出低,学习难度相对较高,被大量考生弃考。这就是震动业界的物理选考人数下降问题。

物理学科在人才培养中的基础性和重要性是6门备选中任何一个学科都无法替代的,物理选考人数下降也为高校理工科人才的培养带来了难题。为解决这一问题,遏制功利选科,教育部根据相关学科人才培养需求,及时公布《指引(试行)》版的同时,2018年第三批8省启动改革时(正式公开宣布已经是2019年),将“3+3”方案调整为“3+1+2”,把物理与历史列为限选科目,即首先需要在物理与历史两科中二选一,然后才能在后四门中自选两门。

这一方案保护物理的目的非常明显。对考生的选择权作出了进一步的限制。

这一方案在对考生的选择权作出必要限制的同时,对高考改革的资源成本是一次有效的降低,即学科选择组合从理论上的20种降至12种,为顺利推动高考提供了现实的便利。

但这一方案,并没有从根本性上解决功利选科的问题。在采用这一方案之初,就有很多人担心,保护了物理,难度位居第二的化学就可能成为学生再次弃选的科目,功利算计的目标。

新方案公布不久,江苏就曝出化学选考人数大幅下降,重演浙江物理选考人数显著失衡的一幕。网络传闻,第一年江苏考生化学选考人数占比仅有14%。这一数字并未得到江苏相关方面的确认,但日前江苏相关部门公开谈到了化学选考人数比例过低的问题,并呼吁家长和考生不要功利选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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