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甘肃等第四批新高考改革地区正式启动,采用的方案基本上与第三批保持一致,即“3+1+2”模式。考生仍需在物理与历史两科中限选一门,然后才能在其余4科中选择2科作为选考科目。
这是新高考改革沉寂2年后的再次启动。
针对“3+1+2”方案化学选考人数再次下降的新情况,此次并未作出进一步的选科方案调整。
没有调整,并不代表着忽视了这一问题,而是采取了其他策略,以不变应万变。
7月,教育部正式印发了《普通高校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指引(通用版)》,和2017年底试行的《指引》相比,这个《指引》对考生的选考科目作出了更为严格的限制。
两个方案对比,新指引明显加强了对物理和化学科目的选择要求。有两点比较突出:首先,对报考经济、金融、管理类的一些专业增加选考物理的要求,包括医学专业,过去中医可以不选物理,现在要求选考物理;第二,对于大多数理工科专业,要求选考化学。比如过去计算机可以不选化学,现在必选化学。也就是说,虽然方案仍是“3+1+2”,但因为加强学科专业上选考限制,有人评价说,对于理工科专业,实际上变成了“3+2+1”。
当然,对于政治的选考要求也有所加强。
很明显,第四批高考改革从现实人才培养的需求出发,对学生的选科作出了实际上更为严格的限制。这一调整显然不仅仅是针对第四批高考改革省份,而是今后所有地区和考生,所有的改革方案和模式都适用,以不变应万变。
这一做法不仅是明智的,也是极其重要的。
2014年,新高考改革正式启动,强调了学生的选择权:除“语数外”之外,考生可自由地在“史地政物化生”6门学科中自选3门作为选考科目(浙江多一门信息技术,故为“7选3”),计入高考录取分数。我们俗称为“3+3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