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高考改革中不应过度放大学生的选择权

江西、甘肃等第四批新高考改革地区正式启动,采用的方案基本上与第三批保持一致,即“3+1+2”模式。考生仍需在物理与历史两科中限选一门,然后才能在其余4科中选择2科作为选考科目。

这是新高考改革沉寂2年后的再次启动。

针对“3+1+2”方案化学选考人数再次下降的新情况,此次并未作出进一步的选科方案调整。

没有调整,并不代表着忽视了这一问题,而是采取了其他策略,以不变应万变。

7月,教育部正式印发了《普通高校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指引(通用版)》,和2017年底试行的《指引》相比,这个《指引》对考生的选考科目作出了更为严格的限制。

两个方案对比,新指引明显加强了对物理和化学科目的选择要求。有两点比较突出:首先,对报考经济、金融、管理类的一些专业增加选考物理的要求,包括医学专业,过去中医可以不选物理,现在要求选考物理;第二,对于大多数理工科专业,要求选考化学。比如过去计算机可以不选化学,现在必选化学。也就是说,虽然方案仍是“3+1+2”,但因为加强学科专业上选考限制,有人评价说,对于理工科专业,实际上变成了“3+2+1”。

当然,对于政治的选考要求也有所加强。

很明显,第四批高考改革从现实人才培养的需求出发,对学生的选科作出了实际上更为严格的限制。这一调整显然不仅仅是针对第四批高考改革省份,而是今后所有地区和考生,所有的改革方案和模式都适用,以不变应万变。

这一做法不仅是明智的,也是极其重要的。

2014年,新高考改革正式启动,强调了学生的选择权:除“语数外”之外,考生可自由地在“史地政物化生”6门学科中自选3门作为选考科目(浙江多一门信息技术,故为“7选3”),计入高考录取分数。我们俗称为“3+3方案”。

2017年,新高考第一次在浙江、上海落地。高考改革政策本来希望孩子能选择自己最喜欢、最擅长的科目,但多数孩子选择的是自己最能拿高分的科目,从而出现了严重的功利性选科现象。因为不分文理,分数最大化,但物理因其投入产出低,学习难度相对较高,被大量考生弃考。这就是震动业界的物理选考人数下降问题。

物理学科在人才培养中的基础性和重要性是6门备选中任何一个学科都无法替代的,物理选考人数下降也为高校理工科人才的培养带来了难题。为解决这一问题,遏制功利选科,教育部根据相关学科人才培养需求,及时公布《指引(试行)》版的同时,2018年第三批8省启动改革时(正式公开宣布已经是2019年),将“3+3”方案调整为“3+1+2”,把物理与历史列为限选科目,即首先需要在物理与历史两科中二选一,然后才能在后四门中自选两门。

这一方案保护物理的目的非常明显。对考生的选择权作出了进一步的限制。

这一方案在对考生的选择权作出必要限制的同时,对高考改革的资源成本是一次有效的降低,即学科选择组合从理论上的20种降至12种,为顺利推动高考提供了现实的便利。

但这一方案,并没有从根本性上解决功利选科的问题。在采用这一方案之初,就有很多人担心,保护了物理,难度位居第二的化学就可能成为学生再次弃选的科目,功利算计的目标。

新方案公布不久,江苏就曝出化学选考人数大幅下降,重演浙江物理选考人数显著失衡的一幕。网络传闻,第一年江苏考生化学选考人数占比仅有14%。这一数字并未得到江苏相关方面的确认,但日前江苏相关部门公开谈到了化学选考人数比例过低的问题,并呼吁家长和考生不要功利选科。

第四批新高考改革启动,并没有把化学列入限选之列,但却扎紧和提高了高校这一端门槛的设置,这就是同步出台的最新版《指导目录》。

在高校92个专业大类中,有7成需要学生具备扎实的物理基础,6成涉及化学。因此,在新的指导目录中,对于大量的理工科专业根据培养要求,选科科目上做了更为严格的限制,物理和化学往往不再是任选其一,而是都需要选考。这就意味着无论是“3+3”模式,还是“3+1+2”的改革模式,如果想学理工科专业,物理、化学是必要的选项。

这一措施是给功利性选科的有力一击,同时也是不得不采取的强力措施,对学生选科作出进一步限制。

因为不单是物理、化学选考人数下降,而是偏理科生整体减少的问题,不考就不学,功利性选科与学习,给一些高校的人才培养造成了明显的隐患。

福建某高校曾对浙江新旧高考考生做了对比分析。因为培养的需要,在该校的一些专业培养上,无论选科结构如何,普通化学都是必修课。2015/2016年老高考时期,来自浙江的考生普通化学平均分为81分左右,但到了2017年新高考第一年,浙江的新生平均分则只有61分,直线下降20分。老高考时期,浙江考生几乎全部及格,但2017级浙江新高考入学的考生不及格率则大幅飙升40个百分点。究其原因,就在于这部分考生在高考中选考了生物就可以报考该校相关专业,没有选考化学,事实上也基本放弃了中学化学学科的学习,才导致这种现象的出现。

出现这种现象的,不止一所高校。许多高校对同一专业的同学,不得不搞“分层教学”,一些学校甚至不得不安排补学中学的课程。

背后的原因就在于,在功利环境下,只要和高考无关,不选考的科目,学生基本就放弃了该学科的认真学习,只要糊弄好合格考即可。而一些中学,也在积极配合学生的应付与糊弄。这与过去高中会考制度形同虚设的状况如出一辙。

有专家曾和我争论说,无论是否作为选考科目,作为一个高中毕业生,都是需要学习该科并达到合格水平,才能正常参加高考的。理论与制度设计上的确如此,但现实却是另一番光景。虽然一些省市甚至明确规定合格考通过率98%,但实际上,谁敢不让一个学习了三年的孩子参加高考?

这次《指引》的调整,就是扎紧高校选考的篱笆,应该说是想从根子上去解决这个问题。但“功利选科”的压力也因此全部转移到高校身上了,高校能否落实到位,这本身也存在着不小的挑战。

如果坚持物理、化学必须同时选择,就意味着录取分数会低一些。对学校社会声誉造成严重的影响,所以学校的压力也很大。

今年高考录取中,很多严肃媒体不断曝出某著名师范院校录取分数直逼清华北大。这其实是不了解新高考制度下,各学校与专业录取分数高低无法做简单的比较,而是和选科要求相关。比如材料专业要求选考化学与要求同时选考物理和化学,其录取分数会截然不同。一旦要求同时选考物理、化学,则意味着分数线会非常低。一旦要求宽泛,则分数线会看起来比较高。

去年某新高考省份,在最后一次本科补录阶段,如果考生选考了物理等较难的组合,上一个本科则不足300分,但如果是选考了最容易的组合,录取线则高达500多分。后三门是赋分制,起评分就30分的情况下,一个不足300分的学生,理工科专业如何培养?高校也是左右为难。

从这个角度看,扎紧高校的篱笆还不够。要彻底系统地解决功利性选择带来的难题,需要基础教育与高校全面联动,包括对学生和家长的科普、宣贯。

我们也有必要在理念上,对学生的选择权进行全面系统的认识,或者说是检讨:绝不应该过度美化选择权,盲目放大学生个人的选择权,而忘记国家的需要与权利。

首先,趋利避害是人的本性,选择好学的,甚至是“好混”的,也是孩子的本性。在功利文化作祟下,面对不考就不学的现实,不宜过度强调学生的选择权,否则就必然会出现一些更复杂的问题,远比文理分科更严重的问题。所谓的“基础”,就是意味着必须都学,没有太大的选择,选择只是在基础之上的选择。如果不考则不学,动摇的是基础教育本身。

其次,面对一个15、16岁青春期的孩子,我们也不能过度放大他们的兴趣爱好。不仅仅是处在一个多变的年龄,更主要的是学科之间是有区别的,尤其是在学习年龄阶段上不同,一旦错过,就无法弥补,比如物理等自然科学,和人文社科完全不同。在不选就不学或者不好好学的现实情况下,更需要谨慎。不加任何限制,放任选择,恰恰是不负责任的。

最重要的是,我们在教育理论与理念上也不宜过度美化学生的选择权,需要深刻全面地认识到选择权这种理念背后的文化与制度区别。

西方教育理念上对学生选择权的崇尚,实际是和其意识形态相关的,绝不简单是一个教育理念的问题。美国的宪法,核心就是强调保障个人权力,私权,如何最大程度限制公权。在教育上,自然也是沿袭这一点,从人权角度,私权角度,甚至是不得不充分保障,不得不退让的,比如个人的兴趣爱好必然超越国家的需要。至今美国连戴口罩都统一不了意见就在于此。

但中国不同。无论是意识形态还是社会制度都与西方国家截然不同。我们首先强调的不是个人的权利,是集体、是大家,是国家的权利。疫情之初,1700万人口的武汉说静止就静止,说封城就封城,为全国疫情胜利作出了重要的贡献。我们的教育方针第一位就是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强调的是我们对国家的意义,是国家的权利,而不是个人。过度强调个人的选择,又将国家的需要与选择至于何地呢?

因此,从这个角度来讲,在中国教育进入新的发展阶段的时候,高考改革强化学生的选择权,的确是一个非常大的进步,也是时代发展的结果。但同时,我们也绝不因此对学生选择权绝对化、放大化、简单化,必须依据我们的国情文化,根据国家人才培养的需要,对学生的选择权作出必要的限制,以保障人才培养的需要,国家建设发展的需要。

(责任编辑:卢其龙 CU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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