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从分立到联合,寻求共识并达成共识。目前,家校共育时常表现为形式意义,透视表面的和谐外衣,其下不乏相互吐槽的咒怨。家长嫌老师烦但又不敢埋怨,担心孩子受苦;教师嫌家长懒但又不敢倾吐,担心家长投诉。对此,一方面,家长们要知道,老师们也很苦,很多事情无权决策但必须执行;老师们要知道,家长们也很累,很多时候心里不甘但必须配合。事实上,师德有问题的老师是少数,教养有问题的家长也是少数,大多数老师和家长是存在对话与合作的可能性与积极性的。而且,教师为了学生,家长为了孩子,其根本利益具有共通性,理应跨越信息不对称的鸿沟,摒弃固守个体立场的主观局限,形成基于信任与理解的合作型共育关系。另一方面,管理者要尊重教师,明确权责范围,实现教师专业事务自主权的回归,从而避免各种不切实际的干扰,为家长与教师实现充分的交流协商奠定基础。教师与家长在相对自由的环境中,明确各自角色的身份、优势与具体任务,就学生(孩子)的学习与成长问题进行研商,基于各自学生的具体问题制定科学合理的学习计划,在具有实质参与性的合作中提升共育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