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出了问题,不能都怪在老师头上!(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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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梦路上:

家校共育到底应该怎么做?

第一,从理论到实践,基于实践并回到实践。理论与实践脱节是当前教育改革领域最大的症结之一。家校共育理论和理念无论多么科学,都要在实践中才能检验其价值,抛开复杂的一线教师与家长的具体实践而谈效果是没有意义的。基于此,一方面,我们的教育研究者要深入实践,或者由一线具有理论功底与实践经验的教师主导开展家校共育的研究与实践工作,知道教师、家长到底需要什么,究竟能做成什么样,使之能够切实地开展起来。另一方面,研究者的理论转化为政策要求和管理意志后,我们关于家校共育的行动往往是由其驱动。在这个过程中,各级管理部门及其领导理应着眼于教育实情而灵活施策,而不是完全依凭领导权威和政策指令推展形式化的运动,如此才能有效地避免文件式治理、填表式执行、表演性行动、宣传性总结、浅表性检验等弊病。

第二,从局部到整体,立足系统并变革系统。教育问题是更广范围、更深层次上的社会问题的体现。家校共育想要更好地开展,必须考虑整个社会及其民众的复杂现实与文化心理状况。一方面,新制度主义认为,共享认知是更为稳固的制度性约束力量,现在的家长没有经历过正式的家校共育,其观念倾向于将教育工作悉数抛向学校,而学校及其教师的“共育行动”在他们看来往往是“转移负担”或“徒增烦恼”。对此,必须把握家长的观念特点并以有效的实践效果促成其转变。另一方面,现阶段,我国很多家庭父母工作压力大、祖辈教养能力欠缺,一线教师非教育教学工作支出多,在这种情况下开展家校共育必须注意提升效率,避免为其造成和添加更多的负担。同时,为了实现家长与学校的积极配合,应该考虑多数人的生存实际,逐渐完善社会保障与支持体系建设,使相关主体有时间、有精力、有兴趣参与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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