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出了问题,不能都怪在老师头上!

如人所见,现在很多围绕孩子的教育问题都被一股脑儿地“归罪”到学校,尤其班主任头上。只要孩子出了事儿,各种社会评论基于流量话题的热度与网络传播的影响,四散开来,对教师空前广大的“敌意”与“恶评”遍地流布,而老师们百口难辩,张嘴就错,甚至被网暴、被攻击。要知道,老师“佛系”或“下跪”了,对孩子真的是好事儿吗?全面承担孩子成长之责,是教师不可承受之重!很多时候,与孩子始终亲近相处的家长的作用或影响比教师要大多了,孩子在很大程度上不仅是父母亲人的“翻版”,也是家庭环境的“产物”,这不是推卸责任,而是科学判定。我们经常强调家校共育,但不能出了事儿就都推给学校,最后往下甩给老师,“家”的责任不能逃避和缺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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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认知:

我们需要的家校共育是什么?

第一,从教育规律来看,家校共育是科学的教育理念。教育活动主要遵循两条规律,一是青少年身心发展规律,二是人类社会发展规律。首先,在基础教育阶段,学生处在身心发展尚未成熟、家长监护与示范责任不可或缺的特殊成长环境之下,通过共育形成对孩子的积极引导与全面教化是必然之举。其次,教育深受社会发展阶段与社会现实环境影响。作为社会细胞的家庭对学生的社会化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潜移默化之功,且在社会转型期扮演着更加重要的教育角色,家校共育符合客观规律。

第二,从政策要求来看,家校共育是明确的改革方向。在我国的教育体制中,教育系统具有典型的政策驱动特征,我们的教育改革与发展主要是在相关政策的推动下实施的。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回应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要决策部署,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教育部等十三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的意见》(2022年)。文件强调了建设学校、家庭与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的重要性,也为新时期基础教育的家校共育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与行动指南,形成良好的家校共育局面是基础教育机制改革的重要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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