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春华:教育政策的出台要考虑周全(5)

早也不行,晚也不行,那么,有什么办法能够解决这个难题呢?首先,必须承认,这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复杂问题就必须通过复杂的而不是简单的办法来解决。问题越复杂,办法越简单,效果就会越糟糕。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在教育问题上,很难有毕其功于一役的最优解。在很多情况下我们可能不得不选择相互妥协。

其次,这是一个社会问题。社会问题就要通过社会方式来加以解决。坏消息是我们解决得不好;好消息是全世界解决得都不好。在这个问题上,我们也许可以借鉴经济学的一些分析工具来思考这个问题。一般来说,人们之所以感到某个问题困难很大是因为解决它的成本太高。但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解决问题总是要支付成本的,区别只在于由谁支付,支付多少而已。从这个角度看,宋治平委员所提出的“减少课外托管班的费用支出”这个理由相当奇怪。退一万步说,即使把幼儿园、小学只看成是一个托管孩子的场所,但看管孩子本身是有成本的,如果这个成本不由家长承担,就要由学校承担。但凭什么学校要承担这个成本呢?一定要让学校承担成本是一种典型的占便宜思维——让别人看管孩子不付钱。

既然幼儿园小学接送时间是一个社会问题,其社会成本(也包括经济成本)就应当由社会来承担。从这个角度出发,根据我国现实国情,或许可以采取如下办法:

一是弹性工作时间。对于家里有孩子需要接送的双职工,企事业单位可以对其适用弹性工作时间。这一点并不难实现。实际上,目前许多新兴机构特别是高科技企业已经采取了弹性工作制,并因此提高了工作效率。既然可以因其他原因(如规避交通拥堵、企业文化等)实行弹性工作时间,接送孩子自然也可以列入原因清单。更重要的是,实行弹性工作时间后,“老母亲”将不再因为带娃影响工作而提心吊胆,左右为难,反而可以在工作时间集中精力,提高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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