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实施保障
16.组织保障。在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市教育体制改革专项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推动各相关部门和高校落实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各项政策。教育、宣传、机构编制、发展改革、财政、人力社保、住房城乡建设、规划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有关部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积极推进基础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改革有关工作。各区、各相关高等学校和职业院校要制定实施办法,全面落实基础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改革任务。要加强宣传引导,深入细致地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市、区教育督导部门要将实施情况纳入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内容,加强督导检查并强化督导结果运用。(任务分工: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市委宣传部、市委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农业农村局、相关高校和职业院校)
17.经费保障。市、区两级财政共同支持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实施,优化支出结构,将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教育投入重点予以优先保障,加大对师范院校支持力度,适时提高师范专业生均拨款标准,重点提升教师专业素质能力、提高教师待遇保障。严格落实经费监管制度,规范经费使用,确保资金使用效益。(任务分工:市财政局)
18.资源保障。建立健全市、区、校三级教师专业发展支持体系,建设好北京市教师发展中心,加强市、区级教师培训(研修)机构及培训者、教研员队伍建设,建设一批教师发展示范基地校。鼓励中小学校充分整合新技术资源,支持教师掌握和运用新技术,不断更新教育理念、变革教学形态、创新教学方式、提升教学效益,引领未来教育新潮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