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要求将艺术类科目纳入中考(6)

(十五)建立美育基础薄弱学校帮扶机制。统筹乡镇中心学校和小规模学校美育课程设置、教学安排、教研活动和教师管理,采取同步课堂、共享优质在线资源等方式,补齐师资和资源短板。通过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项目,培养能够承担美育教学的全科教师。开展对乡村学校各学科在职教师的美育培训,培养能够承担美育教学与活动指导的兼职美育教师。建立校际教师共享和城乡学校“手拉手”帮扶机制。推动实施高校艺术教育专业大学生支教行动,支持高校开展美育浸润行动计划,支持社会力量开展美育公益项目。

(十六)推进美育评价改革。完善学校美育评价体系,把中小学生学习音乐、美术、书法等艺术类课程以及参与学校组织的艺术实践活动情况纳入学业要求,将艺术类科目纳入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全面实施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将测评结果纳入初、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推进艺术类科目中考改革,从2022年秋季入学的初中一年级新生开始,各市(州)全面将艺术类科目纳入中考并作为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计分科目,考试内容依据国家颁布的课程标准确定,成绩主要由艺术素质测评和技能测试成绩组成。有序实施艺术教育质量监测评价,抽取样本县定期开展监测,不断提高评价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鼓励各地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艺术教育质量评价工作。

(十七)改革美育教师岗位评价。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美育教师的第一标准,将教学质量作为评价的重要依据,完善美育教师绩效工资和考核评价机制。把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结果和展演展示成绩作为美育教师评价考核重要依据,在绩效工资内部分配时给予倾斜。科学认定美育教师工作量,美育教师承担学校安排的艺术社团指导、课外活动、课后服务和走教支教任务计入工作量。完善美育教师职称评聘标准,确保美育教师在职务职称晋升、教学科研成果评定等方面,与其他学科教师享受同等待遇。在教学成果奖等评选表彰中,保证美育教师占有一定比例。

为你推荐

查看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