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要求将艺术类科目纳入中考(4)

(九)丰富艺术实践活动。建立面向人人的常态化艺术展演机制,原则上每3年分别举办1次省级大学生和中小学生综合性艺术展演,鼓励有条件的市(州)、县(市、区)每年开展中小学生艺术专项展示。建立校级经常性、多样性、特色性展演机制,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学校每年至少开展1次艺术节或展演展示活动,保证每个学生能够至少参与1项艺术活动。鼓励乡村学校开展具有地方特色的艺术实践活动。加强学校艺术社团、艺术兴趣小组建设,定期开展合唱、合奏、集体舞、课本剧等活动。推广运用艺术实践工作坊经验,建好校内艺术实践基地。建设国家级、省级示范性大中小学校学生艺术团,遴选优秀学生艺术团参与国家、省级重大演出活动,提升高校艺术团发展水平和非艺术专业学生的参与度。

(十)建设四川美育品牌。推动学校美育“一校一品”“一校多品”特色发展,加强艺术类特色学校建设,评选一批四川美育品牌学校、课程、教材、名师。持续开展高雅艺术进校园、中小学川剧传习普及展演等活动,大力推动戏剧(戏曲)进校园。支持学校建设特色主题美术馆、博物馆、艺术实践工作坊、高水平乐团等。定期开展音乐、美术教育专业师生基本功展示、中小学校艺术教师优质课评比等活动。

(十一)推动艺术学科内涵发展。专业艺术教育坚持以一流为目标,优化学科专业布局,加强优秀师资引育,构建多元化、特色化、高水平的四川特色艺术学科专业体系。支持高校争创国家级、省级一流艺术类专业点和一流课程,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提高艺术人才培养能力。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学科和专业建设,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增设艺术硕士点和博士点,建设一批高水平艺术学科创新团队和平台。艺术师范教育以培养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为根本,坚定办学方向、坚守师范特质、坚持服务需求、强化实践环节,鼓励艺术教师互聘和双向交流。整合美学、艺术学、教育学等学科资源,加强美育基础理论建设,建设美育高端智库。成立全省高校和中小学美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培育一批学校美育优秀教学成果和名师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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