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模式形同虚设 “视频号”隐忧仍存 (5)

值得一提的是,专家指出,青少年模式目前还不是法律方面的硬性要求,导致部分重量级的平台并不能积极采取此类模式。因此,建议提供推行青少年模式的强制性标准,对青少年模式推行不力的企业及时曝光和处罚。

家庭和学校在青少年保护方面也需要承担好相应责任。彭伶表示,网络平台在激烈竞争中,吸引与黏住用户是企业发展的内在需要,期望网络平台像父母那样“盯”住孩子,让青少年完全隔绝于网络,既不现实也不利于青少年全面成长。因此,家长要对孩子多一些关心与交流,增强自己的监护责任,防止青少年沉溺于网络。譬如,针对一些网络平台上出现的巨额打赏情况,家长首先要看管好自己的账户,不能放任青少年去使用和消费。

“社会其他参与者,比如,家庭、学校等也应将青少年网络权益保护作为网络内容建设的重要抓手,通过履行自己的主体责任,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条件。”王四新表示,比如,家长作为第一责任人,要拿出更多时间陪伴孩子的成长,而不是让手机或其他移动终端来陪伴孩子。学校也要关注孩子成长过程中的变化,根据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未成年人被网络不良信息侵害。所有互联网服务平台,都应当认真对待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落实细化青少年模式。同时,也只有将青少年模式及其所传达的保护青少年权益的理念,推广到所有与青少年相关的服务及内容建设方面,才能使青少年模式发挥真正的作用。

(责任编辑:卢其龙 CU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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