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的“自然惩罚”,指让孩子承受自己的错误带来的“直接后果”。
比如,吃饭时间到了,孩子还在玩游戏,怎么也叫不动。那错过了吃饭时间,就只能饿肚子。
而“人为惩罚”,是让孩子承担“间接后果”。比如,孩子不吃饭,父母却告诉他如果不吃饭,周末就不许孩子去打篮球。
不按时吃饭和打篮球这件事,没有直接关系。
“直接后果”是让孩子能及时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但“间接后果”反而会激起孩子的逆反心。
《圆桌派》的一期节目中,李玫瑾教授曾说:“惩罚,实际上是一种保护。”
在孩子做错事后,如果立马能体验到犯错的后果,那这件事在他的脑海中记忆会非常深刻,自然不会好了伤疤忘了疼。
“罚”的目的,是为了“止”。
自然惩罚,是让孩子承担直接后果后,能够反思,纠正自己的行为,而不是仅仅因为恐惧,而不敢再犯错。
南风法则
当孩子出现问题时,错误的教育方式:只关注错误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