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试点 “三多三少”如何破解(3)

区分不同类型单位的试点责任和特色

“三多三少”现象的另外一个原因在于各单位大多套用试点文件,容易千篇一律。试点单位大致包括高校和科研机构两个大类。这两大类应该有不同的试点责任和特色,但尚未体现出来。本次试点文件强调了“破四唯”目标和“分类评价方法”两个主要任务。从“破四唯”目标而言,重点在高校而非科研机构。从分类评价方法而言,科研机构因还存在使命定位上的差异、价值链上的差异等,问题比高校更多。

尽管高校主管部门不同,但是,使命是相似的,其科研活动的主体特征是老师带学生的PI制模式。因此,科研人员评价往往以个人评价为主,成为“破四唯”的主战场。按笔者曾提出的“领头角马理论”,不同层次的高校“破四唯”的责任不同。这次参加试点的北大、清华等国内顶尖高校应该率先实现“破四唯”,起到引领作用。

本次试点的科研机构又包括中科院研究所、部委研究机构、地方甚至企业科研机构等不同类型。科研机构的科研活动通常有较为明确的使命定位和任务要求,因此,特别是部委研究机构、地方和企业的科研机构改革试点的责任和特色重在构建基于岗位职责和团队协作的、分类的评价体系,破除现在类似高校的个人为主的评价。类似高校的个人为主的评价模糊了科研机构的使命和定位,应该是本次科研机构科技评价改革试点的主要矛盾。

中科院比较特殊,一是因为其肩负的基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科技攻关的使命,二是因为中科院在我国研究生培养中的特殊地位,其科研人员评价既有科研机构特色又有高校特色。因此,在改革试点中既要形成岗位职责和团队协作的评价特色,又有在个人评价中率先实现“破四唯”的责任。

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试点序幕刚刚拉开,期待在有关部门和试点单位的共同努力下,特别是有“领头角马”挺身而出,,跨越科技评价的“马拉河”,创建一个更加充满活力的人才创新环境。

(责任编辑:卢其龙 CU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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