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高级职称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教不能走过场(2)

三是考核评价走过场。城镇学校教师到乡村学校任教,要么没有考核评价,要么就是走过场。表格由任课教师自己填,评语由任课教师自己写,只要没有严重的违纪违法现象,考核结果都是“合格”。

如此走过场,不仅有违政策的初衷,也严重损害了政策的公信力和执行力,必须坚决制止。

首先,要做好顶层设计,堵塞政策漏洞。不少地方只提出了城镇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教的时间要求,至于怎样选派、管理、考核,派出学校和接收学校有哪些权利,并没有明确的规定,这就为部分不自觉的教师和学校留下了钻空子的机会。相关部门在制定政策时,要做好顶层设计,不留漏洞。

其次,要加强过程管理,防止执行走样。教育行政部门及其派出机构要加强对该项工作的过程督导:检查派出学校的教师是否同原学校的工作脱钩,是否坚持到农村学校独立承担学科教学工作,是否同农村学校的教职工一样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参加学校的各项活动、接受学校的各项考核……对于执行政策缺斤少两的教师,要及时提出批评,确保政策落到实处。

再次,要严格考核监督,惩处弄虚作假行为。对于在执行政策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校和个人,要严肃处理。学校弄虚作假,可减少派出指标,取消评优评先资格;教师弄虚作假,当年乡村任教经历不予承认,三年内不再安排其到乡村学校任教……严肃纪律,树立政策权威,才能进一步发挥政策的作用。

(责任编辑:卢其龙 CU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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