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重破坏教育公平 教育部重拳遏制艺考腐败(3)

减少独立组织校考规模

《意见》所带来的影响不止于此。

《意见》重点围绕“怎么定位”“怎么考试”“怎么录取”“怎么监管”,从定位布局、考试评价、录取办法、监督管理四个方面提出一系列改革任务:在省级统考、高校校考、考评人员遴选、考试组织管理、招生录取办法等方面提出改进、规范和调整举措。

在鲁晓波看来,《意见》实事求是地明晰全国艺考现状、正面应对现有问题,宏观把握的高度、切中存在问题的锐度、举措有效的程度,能够更精细、合理地确保人才选拔培养的公正,符合教育发展规律;维护社会公平,帮助学生健康发展,为学生、家庭减轻考学压力、缓和内部竞争,在选择判断时更有的放矢。

鲁晓波认为,《意见》将从以下三点带来变革:首先,有助于不同高校艺术类专业在定位、评价、录取、监督等关键议题、关键环节上达成共识,实现招生工作“为了育人、促进育人、就在育人”的真正价值。进而,降低艺术类考试的复杂程度。这对国家、学校、考生及家庭都会减少不必要的成本和精力消耗。

其次,有助于人才结构合理分层。强化省级统考与高校校考在选拔阶段的各自特点,进一步扩大省级统考范围,减少独立组织校考的院校数量和校考规模,明确它们在整个高考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位置作用,从而缓解目前高等教育层级不明、同质化的倾向。过度、广泛地给予学校艺考招生的自主权,某种程度上也与高考文化考核相冲突,会削弱统一高考的权威性,加大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风险,并导致一些学校不顾办学条件,盲目扩大艺术类专业招生规模,容易出现招生规模及专业设置与社会需求脱节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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