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治理热点:校外培训应当何去何从(7)

其一,提升学校教学质量,力争做到学科知识的学习不出校,引导机构与学校错位发展。适当提升学校办学自主权,扩大学校经费投入,鼓励学校引入竞争机制,提升教师忧患意识,定期开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核,引导他们走出“舒适区”,提高教学能力和水平;提高教师的责任意识,严肃查处教师“课上不讲课外讲”以及参与课外有偿补课的行为。

其二,改善课外服务,增加校外培训可替代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强调,学校应当加强课后服务工作,由市财政拨款,家长只需承担极少费用,若家长能够以更低的价格享受到同等质量的课后服务,势必会转向学校。

(四)多元协同,形成内外相济的治理体系

针对校外培训隐蔽化、盲目化发展,课题组建议,要加强社会公众参与共治、强化校外培训自治,引导市场有序发展。

在政府层面,应当厘清各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按照“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明确市场监管、民政、发改委等不同部门责任分工,细化机构设置标准、监管内容、培训人员资质等一系列细则,各部门联合设置专职人员,提高校外培训治理的连续性。加强对于社会群众的引导,克服唯分数的顽疾,培育家长正确的教育理念,转变“抢跑”心态,加大对校外培训机构宣传的监管,杜绝分数导向的宣传标语及虚假的承诺,培植良好的校外培训生态。

此外,实施行业协会认证评估,通过信用积分、星级评定、行业黑名单曝光、行业禁入、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强化行业自律,净化市场环境,引领行业质量提升。

(付卫东为华中师范大学人工智能教育学部副教授,郑宁为该校政研室副主任,周威和杨玺为该校硕士研究生)

(责任编辑:卢其龙 CU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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