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个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专门文件出台!(4)

8.明确各级权责。教育部主要负责拟订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工作标准和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全国校外培训综合执法工作,组织查处和督办全国性、跨区域校外培训重大案件。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拟订本地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监督指导、组织协调辖区内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工作,查处辖区内跨区域或具有重大影响的复杂案件及审批的线上培训机构案件。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监督指导、组织协调辖区内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工作。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查处本地区校外培训违法违规行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中负责校外培训监管的机构承担具体的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职能。

9.明确执法层级。按照属地管理、重心下移的原则,日常执法检查、一般违法案件查处以县级为主。设区市与市辖区原则上只设一个执法层级,原则上以区级执法为主。压实乡镇、街道责任,将校外培训治理纳入村(社区)网格化管理,开展综合治理。对跨区域违法违规行为,由校外培训机构审批地、违法违规行为发生地相关部门共同查处。

四、增强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力量

10.加快机构设置。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统筹优化机构职能和资源力量配置,建立健全校外培训监管机构,承担本地区相关行政执法工作,切实加强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能力。

11.加强力量配备。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科学设置岗位,统筹各方资源,充实一线执法人员,配齐配强工作力量,确保校外培训监管执法工作落到实处。上级机构可按程序调用下级执法力量。

12.提高人员素养。要建立健全各级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开展执法人员专项培训,重点培训相关法律知识,提高业务能力,提升依法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专业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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