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是坚持规范管理。强调建立动态监管机制,加大治理力度,纠正和扭转校外培训机构、幼儿园和小学违背儿童身心规律的做法和行为,为做好幼小衔接工作提供良好的教育生态。
4。《指导意见》对实施幼小衔接提出了哪些工作举措?
答:《指导意见》包括一个主文件和两个附件。主文件聚焦幼儿园和小学两个主体,强化衔接合力,提出了五条主要举措。
针对幼儿园,要求帮助幼儿做好生活、社会和学习等多方面的准备。
针对小学,要求将一年级上学期设置为入学适应期,改革一年级教育教学方式,强化与幼儿园教育相衔接。
针对教研部门,要求建立幼小联合教研制度,指导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加强课程、教学、管理等方面的合作交流与研究。
针对家园校合作,要求幼儿园和小学建立家园校共育机制,帮助家长认识过度强化知识准备、提前学习小学课程内容的危害,积极配合做好衔接。
针对教育部门,要求整合各方资源,统筹推进衔接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违反教育规律行为的持续治理。
两个附件从儿童发展的视角,分别对幼儿园做好入学准备教育和小学做好入学适应教育提出具体、可操作的指导。围绕身心准备与适应、生活准备与适应、社会准备与适应以及学习准备与适应四个方面明确了发展目标、具体表现和教育建议。发展目标和具体表现重点明晰了影响儿童入学准备和入学适应的关键指标和合理期望,解决“衔接什么”的问题,力求做到科学性、专业性。教育建议重点列举了帮助儿童做好入学准备和适应的教育途径和方法,解决“如何衔接”的问题,力求增强指导性、操作性。
文件立足于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大力推进基础教育育人体系一体化,幼儿园和小学同步行动,不仅要转变观念,还要推动实践落实,切切实实把衔接的“陡坡”变成“缓坡”,着力实现三个“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