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教“新京十条”:打通人才上升通道(3)

落实职教人才引进

除了让职教学生“有学上”“上好学”,如何让他们学有所用,学有所长,这是职教“新京十条”关注的重点之一。从国家政策来看,各类政策一直强调职业院校毕业生在就业、落户方面与普通学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刘宇辉在解读中指出,加强政策宣传非常重要,但更重要的是抓好政策的落实落地。“文件中我们强调,按照‘因岗设职’原则,在公务员招考、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中设置与职业院校毕业生相适应的岗位,将本市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纳入公务员招考范围,鼓励公平竞争,促进人岗相适。此外,本市职业院校的优秀应届毕业生被重点发展领域用人单位聘用的,还可按照一定比例择优申请办理毕业生引进。”

北京商业学校党委书记程彬在采访中表示,北京商业学校围绕首都高品质需求和民生服务,在养老、家政、学前教育、托幼等方面均设置有专业。“我们期待能够伴随着职教‘新京十条’落地,通过更好的政策面向京外地区,特别是京津冀地区,招收紧缺人才,通过我们的努力把孩子们培养成首都发展需要的优秀毕业生,服务社会发展。”

此外,北京也将打通高技能人才职称评价通道。根据要求,高技能人才职称评审应更加强调技能贡献和成果转化,更加注重在解决生产难题、参与技术革新等方面的能力和贡献。职教“新京十条”要求淡化高技能人才职称评审的学历要求,不将学历、论文、外语、计算机作为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的限制性条件。“技工院校、职业高中、中专学校的毕业生也可以申报职称评价。前期技工院校的教师正高级职称评价试点工作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效,已有40名技工院校教师取得了正高级职称。”刘宇辉介绍道。

(责任编辑:卢其龙 CU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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