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咆哮式育儿难约束 代表:家庭教育立法(2)

“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鞭子本姓竹,不打书不读”“不打不成才,一打分数来”……这些口口相传的民谚,误导了中国的家庭教育。朱永新认为,家庭教育立法可以规范家庭教育行为。通过法律的倡导、约束,让父母知道,什么可以做,什么不能做。

“高校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要发挥重要作用。”朱永新建议,把家庭教育作为师范教育的必修课程,在高校普遍开设选修课程,让更多人拥有家庭教育的基本素养。“家庭教育作为一项事业,光靠政府是不够的,还可通过购买公共服务方式支持民间发展相关研究和培训。”

朱永新建议把民间力量和智慧吸引到家庭教育领域,建立家庭教育民间机构,“比如说,成立家庭教育相关的行业协会,推动家庭教育发展”。

全国人大代表、北师大中国教育政策研究院执行院长张志勇认为,家庭教育立法还需加强家庭教育服务人员培训,建立相关公共服务体系,让家长遇到问题时可以找到“组织”。

为此,他建议:县级层面要建立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建立家庭教育网上学校,开设网络课程;中小学幼儿园要普遍建立“家长学校”,提供家庭教育的辅导和帮助;社区要普遍引入家庭教育服务的公共力量,开展普及型指导工作。

“通过这‘四张网’,可以在家长们想要寻求家庭教育指导的时候,获得帮助。”张志勇希望通过这项立法大力推动家庭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让家长能够在家门口就接受到良好的家庭教育辅导和服务。

张志勇补充说,对于《草案》还要进一步完善,比如明确家庭教育中有哪些违法情形,对违法行为如何惩戒,“尽可能减少法律出台后执行过程中的模糊地带。”

(责任编辑:卢其龙 CU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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