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留学,中介说好的“保录”怎么黄了?(4)

三是随意变更约定的合同内容。部分机构未在充分掌握和了解学生及目标学校信息的基础上,与学生约定了入学条件等内容,但实际与学校要求的入学条件并不一致,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又多次变更,导致学生虽然满足了合同约定的条件但仍然无法入学,浪费了宝贵的时间。

四是以不合理低价诱骗。部分家长和学生在未充分了解留学中介市场相关情况时,极易被中介机构打出的“超低价”所诱骗,报名后再以各种名目向家长和学生收取不必要的服务费用,若不愿支付,则面临承担违约责任的风险。

法官提示,出国留学之路,不论是家长还是学生本人,都应该擦亮眼睛,避免陷入留学中介机构的“套路”。即便委托留学中介机构处理相关事宜,也不应做“甩手掌柜”,对相关情况不闻不问。因留学服务引起的纠纷,最终学校的选择、就读的学年等,对学生的未来都可能产生重要影响,建议家长和学生尽量做到以下三方面:

一要做足留学“功课”。要尽量多收集信息,不宜偏信某一个机构提供的资讯,多方面求证,认真比对筛选,避免因信息不对称落入留学机构的“陷阱”。不要轻信所谓通过走特殊渠道或者支付高额费用进入世界顶尖大学的说法,尽可能选择正规中介机构,必要时可以查看机构有无相应资质,是否超过许可的经营范围营业,有无涉诉情况等。

二要认真审查合同。不要盲目签订合同,应当认真阅读合同内容,特别是入学标准、入学条件、退费条款、违约责任等核心内容,避免模糊性的表达和有歧义的表述,机构口头承诺一定要落在纸面上。可以参考由教育部、工商总局制定的《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就合同内容与中介机构进行充分的磋商。

三要完整留存证据。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要注意留存与中介机构的沟通、交易记录,包括即时通讯聊天记录、音视频记录、材料提交记录、款项支付记录等;如是中介机构向学校提交的材料或交纳的费用,要及时向机构索要提交成功或交纳成功的截图,查询申请进度。如果发生纠纷,要积极与中介机构协商,协商不成的,及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责任编辑:卢其龙 CU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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