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全面推行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准入查询制度(3)

(四)查询流程:由校外培训机构在监管平台申请,提交拟聘从业人员签字的知情同意书及身份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等材料的影印件,并通过监管平台查询结果。

(五)结果使用:经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得聘用,并由校外培训机构告知查询对象不录用理由。

(六)异议处理:查询对象对查询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收到告知的15日内向校外培训机构书面提出,由机构通过监管平台申请复查,复查结果详情由本级主管部门告知机构。

三、追责情形

各级校外培训主管部门、校外培训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一)未履行申请查询或者查询义务的;

(二)对查询有问题人员,未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的;

(三)散布、泄露、篡改、不当使用查询获悉的有关信息的;

(四)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

(五)其他违反从业人员准入查询制度的情形。

四、组织实施

各地要充分发挥“双减”工作协调机制作用,加强统筹协调,明确任务分工,规范查询流程,及时通过监管平台反馈有关意见建议。教育部门要联合文化和旅游、体育、科技等有关部门,做好动员部署、日常管理、监督检查等工作,定期组织开展现场检查,确保培训机构从业人员全员纳入监管平台。督促校外培训机构依法履行准入查询义务,在监管平台上完善全体从业人员的基本信息,切实做好从业人员日常管理。教育部将定期对校外培训从业人员开展全员集中查询,指导各地加强从业人员准入管理工作。

教育部办公厅

2023年7月4日

(责任编辑:卢其龙 CU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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