键盘下的“利刃”:超七成大学生自认遭网暴(3)

在李智伟看来,网络暴力的本质是一种攻击行为,“可能涉及侵权,严重的甚至是犯罪。”李智伟了解到,网络暴力实施者利用网络的隐匿性,在网络对公众人物、素人,甚至未成年人进行诽谤、威胁。此外,网络暴力往往伴随着恶意攻击,是社会暴力在网络上的延伸。

胡颖也曾见过自己的好友为了自己喜欢的艺人在网上和“对家”发起语言斗争,“两拨儿人互相向对方施暴”。“网络空间戾气太重,一些网友看到什么都想‘开炮’。”中青校媒调查显示,85.48%受访大学生认为网络暴力会对当事人造成精神和情感损伤,79.22%受访者认为网络暴力对当事人构成侵权。在谈及网暴行为的影响时,混淆是非(76.3%)、损伤网民的道德价值观(71.13%)、导致网络环境戾气愈发严重(69.55%)是受访者认为其最主要的影响。

“盲目站队”的背后,是“法不责众”的错觉

“他们为什么要这样说?”被将近200人辱骂,让胡颖看到那个社交软件就难受。她卸载了软件,告诉自己“眼不见心不烦”“专注到别的事情上”,几天后才从不好的情绪中解脱出来。但这件事成了她心里的一道坎儿。“我知道,有的人只是想发泄自己的情绪,反正发帖也是匿名的。”她甚至发现,一些网友对热点事件的评论不仅不就事论事,还会加入自己的推演,越扯越玄乎,最后变成耸人听闻的谣言。

在朝陆看来,网络空间自由度高、包容性强,“可以随意发帖,也不需要对评论、发帖的内容负责,所以就导致很多人无所顾忌地发表言论。”此外,“对事件了解不全面、以偏概全、断章取义也是可能导致网络暴力的原因。”

学者姜方炳在《“网络暴力”:概念、根源及其应对——基于风险社会的分析视角》一文中分析网络暴力根源时表示,网络技术的风险特性是催生网络暴力的潜在根源。一方面,借助虚拟技术构造而成的网络交互空间,为网络暴力的产生提供了主体多元、责任分散的舆论场域;另一方面,互联网作为一个信息生产和再生产系统,其中的海量信息强化了网络受众的风险感知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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