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去校外培训机构“捞金”?严惩没商量!

近日,北京市教委发布的一则《通报》引发公众关注——5名中小学在职教师在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兼职取酬被处理。

虚假宣传、贩卖焦虑、野蛮生长……家长苦校外培训机构乱象久矣。这次,主管部门出狠招了!

调离教学岗!

北京多位教师在培训机构兼职被处理

根据北京市教委这次发布的《通报》,在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过程中,市教委对校外培训机构开展执法检查,发现5名中小学在职教师在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兼职取酬。

《通报》涉及了三所学校,包括朝阳区呼家楼中心小学、朝阳区北京市润丰学校、通州区觅子店中学,涉事的5位教师均被当地区教委给予警告处分并调离教学岗位。

教师去校外培训机构“捞金”?严惩没商量!

网页截图(首都教育官方微信公众号)

其实,这已经不是教育部门首次向此类行为开刀。

今年早些时候,教育部也曾公开曝光了8起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典型案例中就包括河北省石家庄市第十二中学一教师开办校外培训班、诱导学生参加有偿补课问题。

在上述案例中,涉事教师被行政警告处分,扣除一年奖励性绩效工资、取消其两年内评优评先资格、全校范围内作出检查。此外,学校主要负责人也被通报批评、诫勉谈话。

除此之外,在其他省份,也在相继出台政策整治乱象。

例如,此前重庆市教委印发了《重庆市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集中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方案中包括开展中小学校及在职教师组织或者参与培训行为专项整治。

文件提出,要坚决查处中小学校及在职教师以各种方式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校外培训机构的行为,坚决查处中小学在职教师组织或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辅导,或者诱导强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及自行组织有偿补课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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