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材编写者回应《刘胡兰》课文中表述问题

教材编写者回应《刘胡兰》课文中表述问题

近期,有网友对统编语文教材二年级上册第18课《刘胡兰》一文中“一百块钱”的表述提出质疑。对此,记者采访了教材编者和有关专家。

据教材编者介绍,统编语文教材中的《刘胡兰》选编自人民教育出版社1979年出版的《全日制十年制学校小学课本(试用本)语文》,原文中使用的即是“一百块钱”的表述,选入时未作改动。

记者从人民教育出版社获悉,刘胡兰的故事自1951年开始就被选入人民教育出版社的语文教材。从历史上的人教版各版本语文教材来看,这一细节的教材均使用“一百块钱”的表述。例如,1955年出版的《干部业余文化补习学校小学语文课本(试用本)》、1963年出版的《农民业余初等学校语文(试用本)》、1979年出版的《全日制十年制学校小学课本(试用本)语文》、1983年出版的《六年制小学课本(试用本)语文》、1990年出版的《义务教育六年制小学教科书(实验本)语文》等教材中的文章中,都为“一百块钱”的表述。

对此,有关专家告诉记者,在20世纪40年代,“XX块钱”的说法是比较普遍的,常见于当时的报纸和文学作品。

对于网友提出的意见建议,教材编者也表示,编写组将认真研判、充分论证,确保选文内容经得起检验;对于“一百块钱”的表述,也将在教材注释和教师用书中说明是当时的一百块钱,以帮助学生理解。

(责任编辑:卢其龙 CU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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