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校少年“自杀”背后的实习乱象

顶岗实习仅15天,17岁的职高学生余超从深圳宝安华高王氏科技有限公司宿舍楼6楼跳下,送医抢救无效死亡。在向同学了解余超经历的这15天“实习”后,余超父亲无法接受“自杀”的结论。他将求助信发在网上,控诉这场由校方组织的集体实习中,工厂非法用工,强迫劳动,最终将儿子推向了死亡。

这是近一年引发关注的第二起职校学生实习期间自杀事件。去年11月,山东省沂水县职业学校一名16岁的电气工程系学生,经学校安排在江苏省昆山市的恒源精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实习时,坠楼身亡,警方告知父母,疑因“有心理问题自杀”。但媒体调查发现,此次实习出现强制加班、实习岗位内容与所学专业不对口等情况。

丹江口市汉江科技学校。摄影/本刊记者杨智杰

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职业教育研究所副研究员高卫东认为,顶岗实习是构成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计划的重要一环,这个模式理论上非常合理,但是在实践中“企冷校热”,仍存在违规实习乱象。其中,企业获得了廉价的学生工,节省了劳动力成本,劳务中介挣到了钱,学校完成了顶岗实习的任务,同时拿到了“人头费”。在这个利益结构中,企业、学校、中介形成合谋,唯独大多数学生的合法权益缺乏保障。

7月初,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派员进驻余超所在的汉江科技学校进行调查。一个又一个少年在“实习”中结束自己的生命,为提速中的职业教育最脆弱的环节敲响了警钟。

天天夜班的实习

实习的通知是突然下达的,针对的是湖北省十堰丹江口市汉江科技学校计算机专业二年级学生。

对学生和家长来说,这次实习都并非预期之内的安排。一位该校的学生告诉《中国新闻周刊》,5月中下旬,计算机专业的学生突然接到学校通知要去深圳实习。6月1日,校方在家长群也正式发布通知。6月10日,90多名计算机专业的高二学生,乘坐大巴离开丹江口,11日凌晨到达深圳,开始在华高王氏科技有限公司实习。

余超是90多名学生之一。现在已经无从知晓他刚到深圳时的心情,但他很快感受到了不适。余超父亲的公开求助信写道,实习内容跟计算机专业不对口,在实习期间的工作是搬箱子,“一个箱子二十多斤,相当于5块砖,一天搬十几个小时,不允许请假、不允许旷工”。而且,大部分同学都被安排上夜班。据媒体报道,工厂提供的打卡记录显示,从6月13日到24日,余超的工作时间为晚上7时到早上7时。他曾在与父亲的电话中抱怨,上班太累了,天天夜班十几个小时,中午睡着了吃不了午饭,经常胃痛。“拉长还有意针对他,请假后也跟学校说余超没有请假。”

余超的工牌。

前述同学从19级计算机班的学生获知,余超的性格比较开朗,不是“默不吭声”的人,“最终导致这样的结果,他一定独自承受了很多,来自工厂组长、学校班主任、个人以及他爸爸的压力和刺激。”

承受着实习压力的不仅仅是去深圳的这90多名学生。在计算机班前往深圳实习的同时,6月10日,汉江科技学校数控等专业的学生,去了武汉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实习。一位参与实习的学生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去武汉的学生有100多人,原定实习4个月。实习专业同样不对口,他在企业先培训了四五天,工作是穿防尘服,在生产线上等机器把手机屏幕、液晶电视屏等中小型液晶屏幕切下来,把边角料拨开,查看是否有划痕。

他们同样必须上夜班,晚上8时到早上7时半,有45分钟左右的休息时间。“去之前,学校说实习是两班倒。但我们6月10日过去,一直到7月1日,都一直没有倒班。原本说上七天,就有一天假期,也一直都没有放假。”这名学生说。后来,老师找工厂人力部门协调,7月1日上完夜班后,同学们休息了两天。直到7月7日,余超自杀的事件引发媒体与社会关注,在武汉实习的100多名同学才被送回丹江口。

教育部等五部门制定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明确提到,职校学生实习岗位应与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除相关专业和实习岗位有特殊要求,学生跟岗和顶岗实习期间,实习单位不得安排学生加班和夜班。汉江科技学校组织的此次实习,已有多处明显违规。

但这些乱象屡禁不止。近半年,人民网“领导留言板”上反映“中等职业学校实习不对口”的留言有十多条,涉及江西、江苏、四川、河南等地一些职业学校,安排实习专业不对口、向学生收取费用、长期排夜班等情况。今年5月底,教育部提醒,实习实训违规收费、实习期间学生受到伤害、学生合法权益保障不力等问题在河南、湖北、海南等部分地方和职业院校仍然存在。

深圳市兴业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与余超签订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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