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管招生 不分重点班 学位预警 资源共享 广州11区义务教育招生细则发布(2)

荔湾区教育局规定,严格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要求,推进公办小学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各公办小学招生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进行招生;坚持小学一年级“零起点”教学,严禁以考试或任何变相考试形式进行招生,全面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坚持阳光招生原则。公办初中一年级主要采用电脑派位方式招生,全体小学毕业生在毕业学校报名,在组内按志愿顺序填报本组的所有初中,然后通过电脑派位分配到初中就读。

违规处罚措施:减招生计划建议解聘校长

一些区“白纸黑字”明确了对违规招生行为的处罚措施。

黄埔区规定,对于未落实相关政策、出现违规招生行为的学校,区教育局将视情节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理。其中,公办学校违规的,视情节严重程度,对学校及校长、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对校长及相关责任人予以行政处分;民办学校违规的,与年检挂钩,视情节严重程度,对学校及校长、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减少学校次年招生计划或责令停止招生,并建议解聘校长、相关责任人职务。

荔湾区规定,严禁招生工作中出现违规行为。各学校必须进一步规范招生程序,严格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要求,严格执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的六项规定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严禁出现《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负面清单》中列举的违规行为,确保阳光招生、廉洁招生。对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的学校,将依法依规给予相应处理。

不得分重点班:不得按学生成绩进行编班

为你推荐

查看更多 >
你可以问我任何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