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明确主要人员的编制配备比例。建议幼儿园教职工编制优先满足专任教师,应占编制总数85%以上,全日制幼儿园平均每班配备2名专任教师;每园配备园长1名,6—9个班的幼儿园设副园长1名,10个班以上的园设副园长1—2名;卫生保健人员每园配1名,寄宿制和幼儿超过200名的园可酌情增加;财会人员、炊事员、保安以及其他后勤服务岗位人员,可采取购买服务、人事代理、社会招聘、劳务派遣等方式解决,不纳入事业编制核定与配备范围。
再次,明确合理设置机动编制和附加编制。统筹考虑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苦地区及生源较少的偏远山区、海岛、牧区等地域因素,考虑教师病产假、脱产进修、支教等因素,考虑寄宿制幼儿园等多种需求,宜按教职工总量的5%—10%合理设置机动编制和附加编制。
庞丽娟还建议,应改革与创新幼儿园教职工编制管理体制与使用机制。加强市级政府对公办园教职工编制的总量调控与统筹调配使用,建立幼儿园教职工“编制蓄水池”,对编制进行跨区县的动态调整;引入激励竞争机制,打破“定编到人”“入职即定编”的传统模式,实行“定编到岗”的新机制,用好用活教师资源。(刘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