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人被撤销副教授等职务!科技部新公布一批科研诚信案件调查通报(2)

四、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木海琦为通讯作者、东阳市人民医院傅军红为第一作者发表论文“MiR-182 affects renal cancer cell proliferation, apoptosis, and invasion by regulating PI3K/AKT/mTOR signaling pathway”。经调查,该论文存在购买实验数据、不当署名等行为。对木海琦作出如下处理:取消申报科技计划项目(专项、基金等)、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称号和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等资格2年,给予科研诚信诫勉谈话。对傅军红作出如下处理:院内降低一级聘任,取消副主任医师聘任,追回因职称晋升已享受的相应工资、津贴、福利、考核奖的差额,取消申报科研项目、人才项目、成果奖项、评优评先等资格5年,给予党内批评教育、责令检查。

五、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王瑾珺为通讯作者、倪晓洁为第一作者的论文“Ginsenoside Rg1 protects human renal tubular epithelial cells from lipopolysaccharide-induced apoptosis and inflammation damage”。经调查,该论文存在编造研究过程及违反论文发表规范等行为。对王瑾珺作出如下处理:撤销副主任医师职称,追回已发放的科研奖励;取消申报科技计划项目(专项、基金等)、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称号和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等资格5年;给予科研诚信诫勉谈话,记入科研诚信档案,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倪晓洁作出如下处理:取消申报科技计划项目(专项、基金等)、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称号和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等资格3年;给予科研诚信诫勉谈话;记入科研诚信档案;同时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其他作者徐自强、金昊、郑少玲、蔡勇作出如下处理:取消申报科技计划项目(专项、基金等)、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称号和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等资格1年;给予科研诚信诫勉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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