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教育考试院:高考数学作弊考生成绩无效,不得参加后续考试 (2)

同时《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九条明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情节轻重,同时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同时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这些情形包括“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的”“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的”。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三十条还规定,教育考试机构应当建立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保留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人员的相关信息。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中记录的信息未经法定程序,任何组织、个人不得删除、变更。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可以依申请接受社会有关方面的查询,并应当及时向招生学校或单位提供相关信息,作为招生参考条件。

考试作弊行为甚至可能构成犯罪,在《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中,针对考试作弊,共规定了组织作弊罪,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和代替考试罪三种情形,如果构成犯罪,则依法要承担刑事责任。

北京市常鸿律师事务所彭艳军律师认为,如果行为人为了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出售或提供属于国家秘密的试题、答案,情节严重的,既构成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也构成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属于竞合犯,应当从一重处断。

彭艳军律师表示,根据目前披露的信息,尚不能确认该考生的作弊行为是否是被组织的作弊行为。根据组织考试作弊罪的相关法律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他这样把题目拍出来也可能构成泄露国家秘密的犯罪,如果孩子不满18周岁,也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可以从轻处理,人生道路很长,给孩子一点机会。”彭艳军律师认为,我国《刑法》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此外记者注意到,在2021年高考期间,也曾发生过类似情况。当时官方通报称,一考生在进入考场接受安检时,将手机藏于手拿的薄衣内,高举双手避开了安检,违规将手机带入考场。考中将手机藏于草稿纸下拍题,于开考46分钟发至某培训机构寻求答案(未获)。

当时,武汉市黄陂区教育局针对该事件发布通报称,经调查,系考生吴某某违规携带手机进入考场拍摄试卷,监考人员存在入场安检和监考失职问题。对违规考生作出取消此次考试资格,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的处理,并根据后续调查结果作出进一步处理。

(责任编辑:卢其龙 CU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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