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取消少数民族考生中考加分,不得随意反复采集学生信息 (2)

二是进一步规范教育优待政策。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等优抚对象依规享受教育优待政策。同时明确,为了更好地促进教育公平,落实国家的民族政策,从2022年开始,取消少数民族学生中考加分。

《招生通知》还强调,要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入学规定,不得通过笔试、面试(谈)、评测等方式招生,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公办学校采取登记入学或书面通知入学,热点公办学校的空余学位实行电脑随机派位。

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所有报名人员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其初中招生在保证小学直升需求后仍有余额且多余名额少于报名人数的,也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

为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就学需求,《招生通知》推出了新举措:一是要求各地依据各学段学龄人口增长变化情况,精准规划中小学校布局,加大资源建设力度,持续增加学位供给,满足人民群众就学需求。

二是综合生源情况、学校办学规模和办学条件,统筹公民办义务教育发展与结构调整,科学编制和下达招生计划。

三是落实热点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区域内所有公办民办初中的政策,坚持指标到校,确保分配比例高于国家要求,并向薄弱初中倾斜,助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促进县域普通高中提升行动计划的顺利实施。

在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一个不少”的接受义务教育方面,《招生通知》要求各地各校要依法保障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全面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一是保证学位供给,保障每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二是健全控辍保学机制,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一个不少”。三是认真落实随迁子女“两为主”入学要求,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切实做好留守儿童少年等群体的入学及服务保障工作。四是积极推进融合教育,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和提供送教上门服务等方式保障轻度、中度和重度残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享有教育的权利。

(责任编辑:卢其龙 CU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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