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招考院:致山东2021年高考考生的一封信(2)

考生须做好个人防护,自觉进行体温测量、健康状况监测,如实填写《健康承诺书》,在6月7日第一场考试进入考点时将《健康承诺书》交考点工作人员备案。

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所有考生进入考点前必须接受体温测量,体温≥37.3℃的考生,需进行体温复测。体温复测后仍≥37.3℃,经专业评估和综合研判,能继续参加考试的,将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进行考试。

考试期间做好防护措施。请考生排队有序入场和离场,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低风险地区的考生在进入考场前要全程佩戴口罩,在考试过程中可自主决定是否佩戴。非低风险地区或备用隔离考场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

高风险人群应进行核酸检测。

新冠肺炎疑似患者、确诊病例接触者、已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以及考前21天内从境外、高风险等级地区回鲁的、考前14天内从中风险等级地区回考区的、居住社区21天内发生疫情的、考前有发热(体温≥37.3℃)或其他呼吸道疾病症状的考生,务必前往本人考试所在市(县、区)定点医疗机构作核酸检测。

考生入场时主动向考点说明情况,并提供考前7日内核酸检测合格证明。

诚信考试要牢记

高考有最严密的组织体系、监督体系,请广大考生端正考试态度,知敬畏、存戒惧,坚守“诚信考试”底线,依规应考、诚信应考。

遵守考试规则。《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均对考试违纪作弊行为有严厉的处罚规定,在高考中组织考试作弊等情形,将认定为“情节严重”,会受到刑法的严惩。在高考中作弊,会被取消高考所有科目的考试成绩,还将受到停止高考报名资格、记入高考诚信档案、纳入失信范围等处罚,情节严重的还将触犯刑法,受到拘役、管制、有期徒刑等刑罚处罚。无视规则、僭越法纪者必将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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