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07招录公务员公告发布 9月1日起报名(1)
经研究决定,全省200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2088名(其中,公安机关700名,见《2007年甘肃省公安机关招考录用人民警察工作公告》)。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
2007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大专以上毕业生(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生除外)和其他已经取得大专以上学历的社会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1989年8月3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备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区及其以下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和各类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及农村工作的经历。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人员,也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 2005年、2006年招考公务员时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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