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就业协议就业是大学生就业形式当中,含金量最高的就业形式之一,是衡量一个大学生是否顺利就业的重要标志之一。
每年12月底及次年6月底之间的这段时间,都是大学生实现就业的高峰期,是高校辅导员、班主任等群体最为紧张和关注的事情之一。
虽然目前国家教育部已经把高校毕业生就业率改成了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落实率,从就业率改成了去向落实率,但是对就业率的考核本质上并没有变化。
当初之所以把就业率改成去向落实率,就是为了适应当前各级各类灵活就业群体的就业形式,以及自主创业等方式就业的需求。
只不过在上级的考核当中,签订就业协议就业,与灵活就业、考研升学等就业形式相比,签订就业协议就业的真实性更高,合规性更强,更加符合考核要求。
根据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的相关政策规定,就业协议属于三方协议,这三方包括学校、用人单位和毕业生,一旦签订则必须要承担协议当中约定的法律责任。
一般在高校毕业季校招时,如果用人单位对毕业生非常满意,就会直接与之签订就业协议,约定在该用人单位实习,待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之后,就会按照既定流程去办理正式入职手续。
在这期间,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高校毕业生,除非特殊情况,或者约定事项以外的事情发生,都不得违约,任何一方违约则必须履行相应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