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提示:高校招生录取期间谨防受骗(3)

[提醒]

教育部“三十个不得”招生工作禁令中明确要求,“不得擅自扩大高校招生规模或调整高校招生计划”“不得无计划或擅自突破计划规模进行招生或违反计划管理要求调整计划”“省级招办不得违反投档工作程序或在政策之外降低标准向有关高校投放考生档案”“不得违反规定的招生程序降低标准录取考生、拒绝录取符合条件的考生”。在此提醒考生和家长,高校招生是严格按照招生政策规定和学校招生章程等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有严格的工作流程和监督机制。高校招生计划由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向社会公布,不存在所谓的“内部指标”。高校在招生省份未完成的招生计划,会通过公开征集志愿录取,不存在所谓内部降低分数“补录”“补招”的情况。正规的招生录取不会产生任何附加费用,凡是需要收取保证金、录取费、指标费的,一律不能相信。

四、认清不同教育区别,擦亮眼睛看仔细

[现象]

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考生和家长急于上大学的心理,故意混淆普通高等学历教育与其他教育形式之间的区别,以自考助学班、网络教育班、国际合作办学等入学通知书蒙骗考生及家长。部分办学机构打着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幌子,实际招收其他教育形式的学员。

[提醒]

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学生均须通过高考招录。上述所谓的“录取通知书”不是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录取通知书,“入学”后也不能进行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更拿不到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考生和家长要擦亮眼睛,认真辨别普通高等学历教育与其他教育形式,选择适合自己的学习进修方式。

五、做好个人信息防护,谨防志愿遭篡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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