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除罪犯子女考公限制?网友:社会需要底线

最近全国政协委员周世虹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要消除对罪犯子女考公的限制,因为这对于罪犯子女极不公平。

首先可以肯定的是,周世虹委员的提议,有着一定的合理性。因为稍微学过法律的同学都应该清楚,“罪责自负”是现代法治的重要基石之一,其意味着在现代法治中是不支持搞株连那一套的,是法治精神对于公平原则的一种体现。俗话说,罪不及子女。父母犯下的错,怎么可以让子女背负一辈子?

换句话讲,一人犯罪就该一人当。如果一个人的前途不能由自己来决定,而是由其父母乃至更远的亲属的犯罪记录所决定,那么这无疑就是一种社会不公平的表现。甚至这一条件,会被有心人利用,作为自己犯罪的“保护伞”。

比如在涉及到一些家庭暴力的案件当中,有些被殴打的母亲之所以选择长期忍气吞声,就是因为害怕将家暴的丈夫绳之以法之后,自家孩子的前途便会受到影响。

消除罪犯子女考公限制?网友:社会需要底线

所以从法治公平的角度讲,周世虹委员的建议似乎也没多少问题。然而合理归合理,我依旧坚决反对消除对罪犯子女考公的限制。因为对于整个社会而言,这样的选择一定是利大于弊的。

首先,限制罪犯子女考公,可以震慑罪犯增加犯罪成本。因为在咱们国家当前的社会实际中,孩子一直就是父母的软肋。他们的存在,往往就是父母们所最不可忽视的,甚至是唯一的牵挂。只要是对孩子有所影响,他们总是会三思而后行。很多生活艰难的父母之所以不敢以身试法,其实就是怕连累到自己孩子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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