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绝“非全日制”歧视,当从党政机关开始

7月11日,法治日报一则“多地公务员遴选要求全日制学历”的报道,引发广泛关注。话起山东德州一位网友在“领导留言板”建议,“遴选条件放宽一点,学历设置成本科以上,不要设置全日制,可以设置学士学位证,让更多的人充分竞争,选拔品德和能力好的人”。法治日报记者梳理近期多地发布的公务员遴选公告发现,其中不乏要求“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表述,但查阅《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并无全日制学历才能报考的规定。

这是一个存在了多年的问题。本来,国家开设函授、自学考试等非全日制教育后,公务员招考、企业招聘等最初也承认这些学习形式,相关受教育者可以报考,但不知几时起,不仅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考、国企招录不予承认,即便是私企用人,也经常不承认非全日制学历。这既造成了国家开办的教育却由国家机关带头不承认的尴尬,也造成了自学考试等非全日制教育的全面衰败。更有甚者,歧视一旦开了头,就打开了潘多拉魔盒:不仅各种形式的非全日制教育备受歧视,即使同为全日制教育,也按照“985”、“211”、普通一本、二本等不同,被分成三六九等。尤其是,一些地方招收选调生,不仅只限于北大、清华两所高校,而且对于两校的硕士、博士研究生,还要求本科也须“985”出身,又制造了所谓的“第一学历”出身论……

一方面,“出身”不好如何努力都没用,纵然考上北大清华的研究生也会受歧视,难免使人破罐子破摔,另一方面,既然“出身”不好即意味着诸多向上通道被关闭,势必使得谁都不愿意输在起跑线上,中小学生负担怎么也减不下来。与此同时,技能型人才缺口再大、待遇再高也没有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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