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一流”建设成效如何评价?教育部6问答详解

近日,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评价办法》)。“双一流”建设成效如何评价?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负责人就相关问题进行了解答。随教育小微一起看↓↓↓

“双一流”建设成效如何评价?教育部6问答详解

一、《评价办法》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成效评价事关建设导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办好中国的世界一流大学,必须有中国特色;要认真吸收世界上先进的办学治学经验,更要遵循教育规律,扎根中国大地办大学;要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坚决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顽瘴痼疾。这为“双一流”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2015年国务院印发的《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要求,要构建完善中国特色的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评价体系。2017年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的《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施办法(暂行)》明确,建设期末,要对建设成效进行评价。2020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把制定“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办法作为教育评价改革的重要任务。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论述精神,落实相关文件要求,2018年6月,教育部成立专门工作组,会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专家学者和高校“双一流”建设负责同志等,统筹推进研制工作。通过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关于教育评价改革精神、对建设高校开展全覆盖式调研、征询“双一流”建设专家委员会意见,以及征求建设高校、相关部委、部内司局意见建议等方式,经反复研究论证、修改完善,最终形成《评价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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