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学历高等教育要找准自身定位

近日,北京市教委发布意见,要求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不得单独使用“大学”“学院”字样,而要明确加上“专修”“研修”等限定词。

所谓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是指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和个人,面向社会举办的教学内容属于高等教育层次,但不具备颁发国家承认学历证书资质的学校。这些年,这类学校在满足许多人自我提升需求的同时,也暴露出不少现实问题。由于竞争加剧、生源缺乏,这些学校的招生正在从过去的卖方市场变成买方市场,“生源争夺战”日趋激烈。在经营压力下,不少实力较差的学校开始琢磨歪门邪道,或是隐去“专修”“研修”“职业”等字眼掩饰身份,或是加上“大学”等后缀拔高自身。

在每年的高考招生季,教育部等部门都会发出招生预警,提醒考生和家长注意防范招生诈骗。混淆学历性质招生就是比较典型的招生诈骗。本来是进行非学历高等教育的机构,却对学生“承诺”完成学业后,可获得与全日制高校一样的文凭。而等学生上学后,才发现机构根本无法兑现承诺。这不仅扰乱招生秩序,也侵犯了学生的合法权利。

治理这类招生乱象,除依法严厉打击外,明确这些机构不能命名为“大学”“学院”是具有现实针对性的措施。不过,更重要的是要消除根深蒂固的“学历情结”:非学历高等教育要回归“非学历”,而受教育者要以能力提升为目标规划学业发展。

非学历高等教育要找准自身定位

一旦明确了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不能用“大学”“学院”命名,这些机构在招生时,也就很难再混淆学历性质。但此举也是有争议的,比如有舆论质疑,这是对非学历高等教育的歧视。非学历高等教育也是我国高等教育的一部分,只是采取的教育方式不同而已。要建设学习型社会,必须促进非学历教育与学历教育平等发展。非学历高等教育,本来应该立足“非学历”属性,重视非学历技能培训,培养受教育者拥有终身就业的能力。但是,不少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却搞学历教育,包括自考助学、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近年来,随着全日制高等教育规模扩大,高考录取比例提高,继续教育学历教育空间十分狭窄,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还想搞学历教育,也会陷入更严重的生源困境。这种情况下,许多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就在招生营销上做文章,把学校包装为大学、学院,进行虚假招生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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