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类培训机构不得留作业,北京印发学科类校外培训指导手册

校外培训机构专职教学、教研人员原则上不低于机构从业人员总数的50%。

7月13日记者注意到,为加强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规范管理和指导,市教委编制了《北京市学科类校外培训指导手册》(下称《手册》),通过9个章节,对培训安排、培训材料、从业人员、收费与财务管理等方面规定作出规范。

不得有低价营销的消费“陷阱”

场所要求上,《手册》明确,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应在登记的培训场所开展线上线下培训活动,不得使用居民住宅、地下室组织培训。

同时,《手册》对培训时间、班次、线上授课等提出要求。例如,培训时间不得与中小学教学时间相冲突,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线下培训每节课不超过45分钟;线上培训每节课不超过30分钟;课程间隔不少于10分钟;线下培训班额不得超过50人。培训机构应留存培训全过程视频记录。

此外,培训机构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类中小学生等级考试、竞赛,不得留作业。不得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上培训。不得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

对于招生宣传,《手册》指出,不得在主流媒体、新媒体、公共场所、居民区各类广告牌和网络平台等刊登、播发校外培训广告。培训机构招生宣传应在培训场所或机构网站、备案APP内进行,招生简章在发布前10日内,须向教育部门报备。培训机构不得指使教师,以个人名义在微信群发布贩卖焦虑的宣传文稿。不得有低价营销的消费“陷阱”。

培训机构可提供材料已通过审核证明供其他区参考

《手册》第四章为培训材料相关要求。其中明确,内容科学准确,容量、难度适宜,与国家课程相关的内容应符合相应课程标准要求,不得超标超前;并列出了12条培训材料中不得存在的情形,包括“含有暴力、恐怖、赌博、毒品、性侵害、淫秽、教唆犯罪等内容”“植入商业广告或者变相的商业广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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