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行知:一名合格教师须具备这6点

对于如何做一个合格的教师,陶行知有许多论述。归纳起来,大致有以下几点:

第一,要有远大理想和献身精神。

1931年,陶行知为《师范生》月刊创刊号撰文说:教育的本质是教人变。教人变好的是好教育,教人变坏的是坏教育,教学生变成先生的是师范教育。他希望师范生要像孙悟空一样,首先要做一个“有目的,有远虑,有理想”的人。

陶行知有一句名言:“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他深信:“如果全国教师对于儿童教育都有‘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决心,必能为我们民族创造一个伟大的新生命。”

第二,要改变传统观念。

早在1919年,陶行知就在《教学合一》中指出,许多人以为教师的职责在于教书,即教学生读书。这样做的结果,只能把活泼的孩子当成“书架子”“纸篓子”。

因此他提出教师的责任不在于只是“教”书,而在于教学生如何学习。这样一来,学生就会由被动地死记硬背变成主动活泼地学习。

他提倡师生平等,反对所谓“严师出高徒”的陈旧观念。

他认为,作为一个教师,只有把自己的生命放在学生的生命里,与学生同呼吸共命运,才算是尽了教师的天职。

第三,要热爱学习。

陶行知说:“有些人做了几年教师便有倦意,原因固然很多,但主要的还是因为不好学,天天开留声机,唱旧片子,所以难免觉得疲倦起来。唯独学而不厌的人,才可以诲人不倦。要想做教师的人把岗位站得长久,必须使他们有机会一面教,一面学;教到老,学到老。……越学越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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