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人被撤销副教授等职务!科技部新公布一批科研诚信案件调查通报

近日,科技部在网站公布了一批教育行政部门所属教育、医疗机构医学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结果,共有24份通报。据科奖中心统计,今年以来,科技部、基金委、卫健委已先后公布了10批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结果,可见各科研机构与主管部门对科研不端案件的查处力度在不断强化!

全文如下:

现将部分教育行政部门所属教育、医疗机构近期公开通报的医学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结果转载如下:

一、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于硕为通讯作者、刘博为第一作者的论文“Amentoflavone suppresses hepatocellular carcinoma by repressing hexokinase 2 expression through inhibiting JAK2/STAT3 signaling”。经调查,该论文由第三方机构代写代投。对于硕和刘博作出如下处理:科研诚信诫勉谈话;收回科研奖金;取消5年内申报科技计划项目、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称号资格;取消3年内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资格;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给予警告处分,期限6个月。

二、潍坊医学院附属医院盖利为通讯作者、张增山为第一作者的论文“Long noncoding RNA UCA1 promotes multiple myeloma cell growth by targeting TGF-β”。经调查,该论文由第三方机构代写代投。对盖利、张增山作出如下处理:取消盖利副主任医师聘任及高一级职务职称晋升、评先评优、申报各级各类科技项目等资格5年;取消张增山晋升聘任高一级职务职称、评先评优、申报各级各类科技项目等资格5年;给予盖利、张增山警告处分,记入科研诚信档案;收回论文奖励;撤消张增山2019年度获得的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并退回奖励。

三、南方医科大学口腔医院罗震为通讯作者、马伟群为第一作者的论文“LncRNA INHBA-AS1 promotes cell growth migration and invasion of oral squamous cell carcinoma by sponging miR-143-3p”。经调查,该论文作者未亲自完成实验,未能就涉事论文的数据提供完整齐全的原始资料;未经他人同意在论文上擅自署他人姓名。对罗震和马伟群作出如下处理:给予记过处分;终止承担的院级项目并收回剩余经费;暂停申请各类各级科研项目、课题资格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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