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教师离职被索还读博期间工资社保,校方:系借支生活补贴

近几年,关于高校的劳动争议纠纷频频出现。早前,国内高校为了培养人才,允许教师离职攻读博士学位;但为了留住人才,又与教师签订协议,规定为其读博期间提供工资补贴,约定教师毕业后返校任教,甚至规定了服务期年限。

没想到的是,出现了变数。刘玲(化名)也是其中一位,她因博士毕业后未返校任教,被曾经就职的河南师范大学(简称“河师大”)告上法庭,要求退还读博期间学校支付的所有费用包括工资、社保、生活补贴等,共计约41.64万元。

昔日的一纸协议书将离职教师和高校深度捆绑,也成了双方对簿公堂的争议点。刘玲认为上述工资补贴为“合法收入”,自己也承担了部分教学任务;而校方坚称,按照协议,双方已经解除人事关系,这是“借支生活补贴”,对方未返校工作须归还。

日前,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刘玲处获悉,今年8月份,河南省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定,刘玲应向河师大返还各项费用共计33.3096万元,以及返还单位缴纳部分的公积金及养老保险共计8.3284万元。

面对败诉,刘玲称对一审的事实认定部分有异议,拟上诉。

根据法院一审认定的事实,2006年,刘玲通过应聘进入河师大工作,专职教师,事业编制。2013年,双方签订协议书,其中规定:河师大同意刘玲到南开大学攻读统招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学习时间从2013年9月至2016年6月,报考博士类别为统招非定向。入学时,刘玲的人事档案转入攻读博士学校,培训期间,校方为其保留住房,由河师大商学院担保借支生活补贴。刘玲在完成学业取得学位后,应按时回河师大报到,由河师大商学院安排具体工作,在河师大服务期不少于八年。如因刘玲的原因,不能按时来校工作,河师大商学院负责督促刘玲偿还其上学期间向河师大借支的生活补贴。刘玲在到河师大正式报到工作前,与河师大无隶属人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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