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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高考招生16类考生可享受加分待遇(1)

2012-02-22 10:01:35 马利 【

    燕赵都市网讯(记者马利)记者从21日召开的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会议上了解到,我省今年共计16个高考优惠加分项目,最高分值为20分,同时具备几项增加分值条件的考生,允许增加的分值不能累加,考生只能选择其一。  

    录取中允许增加分值的项目分为教育部和河北省招生委员会确定的项目两部分,增加的分值在教育部规定的范围内由省招生委员会确定。  

    教育部确定7项加分项目

    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六名、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且在报考当年经省专项测试认定合格的考生增加20分;

    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或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获得者;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增加10分;

    少数民族自治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增加10分;

    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青年增加10分;

    烈士子女增加20分;

    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增加10分;

    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及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增加20分; 符合条件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前两项限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可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基础上增加分值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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