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招生诈骗套路多 捐款加分免试入学都是谎言! (3)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酌情从严惩处:(一)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五)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本案中的诈骗行为不仅是针对不特定多数人的电信诈骗,而且是导致徐某死亡结果的直接原因,属于“造成严重后果”,因此应当对被告人陈某酌情从重处罚。

法官提示

国家建立了完整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能保证各个教育阶段的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上学。对大学生而言,有助学贷款、奖助学金、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和“绿色通道”等。无论是哪个单位或者个人提供资助,都不应要求学生在电话中告知身份证号、银行卡号、手机验证码等信息,也不会要求缴纳任何费用或在ATM机和网上银行进行操作。当接到自称教育、财政等部门工作人员的电话,要发放“国家助学金”“返还义务教育费”“助学扶助款”等时,考生及家长要主动与当地教育部门或学校联系求证。

防骗贴士

高考前后诈骗陷阱多家长需时刻提高警惕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助理秦梦圆表示,在高考前后的各个时间段,都可能存在诈骗分子以各种手段设置的“陷阱”。

高考前,很多学生的考学预期与实际能力不相符,因此家长和学生企图通过一些特殊渠道获得进入高等学府求学的机会,比如花钱托人找关系上军校、进名校、读国防生,而诈骗分子正是利用这种心理,提出“花钱就可以保送”,很多学生因此有了“可以花钱提前给自己铺上升学之路”的错觉,在不法分子的引诱下盲目受骗。因此,切不可心存侥幸,否则容易造成金钱和入学机会双双落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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